汽车 None 终审落槌:“北京汽车制造厂”不能再用“北汽”字样,赔偿北汽集团 30 万元 IT之家 5 月 26 日消息,据澎湃新闻上周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对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汽集团”)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汽车制造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北京汽车制造厂的上诉, 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 北京汽车 北汽集团 北汽 2026-05-26 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