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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国务院学位办明确5个专业类别先行先试
摘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6年10月1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推动5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先行。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在2026年毕业季,多所高校扩大了实践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试点,有些硕博研究生不用撰写传统学位论文,而是凭实践成果顺利获得学位。目前,我国的...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2026年10月19日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
明确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
推动5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先行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
在2026年毕业季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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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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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6年10月1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推动5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先行。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在2026年毕业季,多所高校扩大了实践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试点,有些硕博研究生不用撰写传统学位论文,而是凭实践成果顺利获得学位。目前,我国的研究生学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在新学位法出台前,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都用学术论文一把尺子来衡量。专家指出,本次学位评价改革主要涉及专业学位,核心并非取消论文,而是让学术型人才以论文、应用型人才以实践成果各证所长。 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徐高明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认为,推动“实践成果替代论文”授予学位,核心在于打破长期以来以学术论文为唯一标准的单一评价模式,构建更加多元、开放、面向真实问题解决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这一转变,有助于推动高校从“学科逻辑”走向“需求逻辑”,从“为论文而研究”转向“为创新而实践”。这不仅顺应了高等工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关键举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进入关键期。以往“唯学位论文”的学位评价方式相对单一,难以充分反映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创新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其中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该负责人介绍,2024年9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率先发布,取得良好成效,140余名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学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积累了一批鲜活的实践案例,沉淀出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该负责人强调,将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这项改革仍处在试行探索阶段,不宜“一刀切”地全面铺开,要分批次推进各专业学位类别试行。各地各学位授予单位要立足自身基础条件,遵循“试点—评估—推广”工作节奏,分类、分步推进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落地实施。 《意见》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立足本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规律,研制相应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明确不同类型(形态)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写作规范及评价参考要素等。 《意见》要求,学位授予单位要根据各教指委发布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完善各专业学位类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细则。严格实践成果贡献认定标准,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明确行业导师在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作用,适当扩大行业产业专家参与实践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关键环节的规模和比重,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和公正评价机制。 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实践成果的具体要求,并视文件研制成熟度、产教协同基础等条件分批次发布,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6年10月1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推动5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先行。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在2026年毕业季,多所高校扩大了实践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试点,有些硕博研究生不用撰写传统学位论文,而是凭实践成果顺利获得学位。目前,我国的研究生学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在新学位法出台前,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都用学术论文一把尺子来衡量。专家指出,本次学位评价改革主要涉及专业学位,核心并非取消论文,而是让学术型人才以论文、应用型人才以实践成果各证所长。 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徐高明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认为,推动“实践成果替代论文”授予学位,核心在于打破长期以来以学术论文为唯一标准的单一评价模式,构建更加多元、开放、面向真实问题解决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这一转变,有助于推动高校从“学科逻辑”走向“需求逻辑”,从“为论文而研究”转向“为创新而实践”。这不仅顺应了高等工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关键举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进入关键期。以往“唯学位论文”的学位评价方式相对单一,难以充分反映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创新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其中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该负责人介绍,2024年9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率先发布,取得良好成效,140余名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学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积累了一批鲜活的实践案例,沉淀出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该负责人强调,将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这项改革仍处在试行探索阶段,不宜“一刀切”地全面铺开,要分批次推进各专业学位类别试行。各地各学位授予单位要立足自身基础条件,遵循“试点—评估—推广”工作节奏,分类、分步推进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落地实施。 《意见》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立足本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规律,研制相应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明确不同类型(形态)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写作规范及评价参考要素等。 《意见》要求,学位授予单位要根据各教指委发布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完善各专业学位类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细则。严格实践成果贡献认定标准,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明确行业导师在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作用,适当扩大行业产业专家参与实践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关键环节的规模和比重,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和公正评价机制。 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实践成果的具体要求,并视文件研制成熟度、产教协同基础等条件分批次发布,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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