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发布:按安全能力分三级

2026-06-18 1 阅读 建嘉
快科技6月19日消息,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规则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据此前公示,网络安全标识是能够反映产品本身网络安全能力水平的信息标识, 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基础级 要求产品应当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基本安全要求,如不存在弱口令或通用默认口令、建立漏洞管理机制并动态修复漏洞、保持软件更新等; -增强级 要求产品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领先级 要求产品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还应通过渗透性测试方法,检测抵御高级别网络攻击的能力。 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 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规则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包括产品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网络安全能力等级、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备案信息码等内容。 根据规则,备案机构应向社会公众提供产品网络安全标识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产品生产者和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